关于历史的历史,我们为什么以及如何讲述过去?
《历史的历史:从远古到 20 世纪的历史书写》
内容简介
过去的人觉得他们的过去哪里有趣,为什么有趣,他们注意的过去与呈现过去的方法为什么会变化?本书将历史放入社会文化的框架之中,详述西方两千五百年间对过去的思考与表达,其中得见希罗多德宣扬人类功绩、修昔理德重视历史功用、李维作品充溢悲观主义、年鉴学派在意历史“心态”等等,诸多史家及著作亲切而可接近。历史为种族、国家、宗教、政治、文化与社会集体提供了效忠、自我认同与“记忆”的焦点,每一种历史都是它创作年代的病症诊断书。在此意义上,史学史正是欧洲思想史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了解过去不可或缺的方式。
作者简介
约翰·布罗(John Burrow,1935—2009),英国重要的思想史家。 1981 — 1995 年担任萨塞克斯大学思想史教授, 1995 — 2000 年担任牛津大学欧洲思想教授。英国人文社会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贝里尔学院名誉院士, 2008 年麻省威廉斯学院杰出访问学人。作品包括《进化与社会: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理论研究》《自由派的传承:维多利亚时代的史家与英国的过去》《吉本》《理性的危机:欧洲思想1848—1914》等,其中《自由派的传承》一书赢得“沃夫森历史奖”(Wolfson Prize for History)。
书籍摘录
前言 一部关于各种历史的历史
为什么是“一部关于各种历史的历史”(A History of Histories)?或者更明确地说,为什么不是“关于一种历史的历史”(The History of History)?即使从最广义的角度,我们接受说历史是单一种类的活动,但历史仍有着高度多样的内容。瘟疫,侵略,迁徙;宪政安排和政治体系的建立、运作与发展;战争,内忧与外患,革命,渐进或突然的宗教与文化变迁,信仰、民族与意识形态等各种集体认同的形成,神人交往意义下的神意史观:所有这些主题连同其他内容,都可以被适当地视为历史。有些历史实际上是纯粹叙事的,有些几乎是毫无时间内容的纯粹分析,本质上属于结构或文化的调查。历史同其他许多研究类别与领域相关,从史诗与起源神话到各种社会科学;历史也触及传记、戏剧、政治与道德争论、民族志、小说、审讯与司法调查。就我们所知,最早以historia(探究)一词来指涉我们所谓的历史的人是希罗多德。在荷马史诗中,histor是指以调查的事实为根据来下判断的人,由此可知,历史与探究之间的联结相当古老。
历史的多样性如何转变成单一的历史叙事:“关于一种历史的历史”?答案很明显,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对叙事来说是必要的。那就是建立一个终点,使故事的各个插曲在某种意义上都从属并促成这个终点,如此一来插曲就成为进程的一个环节。以历史书写这个直到二十世纪才出现的文类所描绘的历史为例,在时代及其史学文化的影响下,把主题的现状(或人们以为的主题现状)当成终点,不可避免是一种最普遍也最简单的做法。到了二十世纪初,这个现状被赋予各种特征,但仍有着相当程度的共识,它成了纯粹的或“科学的”或(心照不宣的)“专业的”历史,这些特性或许与“历史的观念”或“为历史而历史”有关。特别是专业的历史,一般认为这种历史显然联结着系统性的档案研究与史料考证,而档案研究与史料考证又被认定是一切严谨历史的构成条件。在这个一般性的共识下,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意见,例如伯利(J.B.Bury)与屈维廉曾争论历史是“科学”还是“艺术”,以及如果历史学家追求的是“科学”,那么他追求“科学”要到什么程度才能建立法则。(柯林伍德在他的经典之作《历史的观念》〔1946〕中提到,法则是他憎恶的东西。)尽管存在这些差异,共识仍足以作为史学史大叙事的选择基础,二十世纪史家可以以自身的观点和彼此认可的研究方式为基准,强调并评估过去的史家在史学的一般进程中扮演什么角色,这些角色必然失之片面,他们可能协助史学向前推进,也可能让史学返归原点。从这个意义来看,要写出“关于一种历史的历史”是可能的。
我不想被理解成是以贬抑的方式在谈论这项可能性背后的假定,仿佛我谈的是一种过去的文化插曲。无论如何,历史诉说的是真实,至少就理想层面而言,历史可以摆脱偏见。这种核心关怀非常久远,虽然逐渐动摇,但就某种意义来说仍是我们的信条,因为对我们而言,历史与想象虚构的区别还是相当重要的。由此观之,希罗多德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因为他将自己写的《历史》( Histories )与诗人的作品区别开来;而修昔底德则提出相关的判准,并且语带轻蔑地认为希罗多德属于那群把娱乐大众看得比探求真理还重要的作者,尽管他的判断并不公允。寻求历史理解跟只是情感或论证上具影响力的书写,其间的差异仍是历史专业的自我形象与意图的一部分。当然,史学史上对真理的热忱是光谱而非绝对,显然波里比阿就比李维更重视真理。但也有人完全甚或故意落在对真理缺乏热忱的那一端,如蒙默思的杰弗里(此处我们暂不讨论个案),与其说他是史家,不如说他是历史的戏仿者或模仿者。
以上说法或许全都真切,但接下来的观点也同样真实:以二十世纪专业共识为终点来建立一套史学史大叙事,是一种贫乏而狭隘的策略,它剔除或排除许多关于历史书写(事实上,这些都是过去曾经流行过的所谓的历史)方式的有趣且具潜在启发性的问题。例如,在历史书写的背后必定存在非常多样的动机,这些动机问题不仅极为广泛且引人入胜。过去的人觉得“他们的”过去哪里有趣?为什么有趣?哪一种“过去”引起他们的注意,并且形塑了他们呈现过去的方式?为什么他们注意的“过去”与呈现过去的“方式”随时光流逝而产生变化?这些变化如何进行?在同一个时代里,面对这些问题而产生的不同解答,如何反映与表达出文化的内部差异?为什么会出现新类型的历史书写?当然,这不只是或必定是在此之前就已存在的“科学”求知欲延伸的结果,有时候这也是影响“科学”求知欲的因素。
本书的目标在于为这些问题提供解答。这些问题并未完全受到忽视,史学家希望透过文类与方法来对他们的主题进行区分。但要顾及平衡与诚实。我试图着眼于人们选择哪种过去和为什么选择某种过去,以及人们如何调查和呈现过去的问题。这种做法看起来不具革命性,然而策略的选择意味着必须有所割舍,特别是以主题来归类史家时,我有时会无法顾及严格的编年规则,这是当史家舍弃年鉴这种主流形式时学到的一个教训。例如,在本书中,记述“亚历山大”历史的史家被放在希腊人遭遇波斯帝国的叙述中,即使他的作品完成于距亚历山大相当遥远的罗马帝国统治时期。而争议最大的,或许是我对于圣经以及圣经对史学的影响所做的论述,我没有将这个主题依照年代次序放在埃及、巴比伦史家与希罗多德之间,而是放到早期基督教世纪,也就是等到基督教对异邦人世界产生冲击后才进行讨论。
因此,“一部关于各种历史的历史”承认“各种历史”的多样性以及这些历史体现的利害关系,同时拒斥以现在作为终点来建构单一大叙事的野心,因为我认为这种做法不仅难以置信,也窄化了探索的可能性。然而,本书也带有一点排除的味道,它的内容并非包罗万象。本书并未尝试处理欧洲文化传统(在此,埃及与巴比伦被视为对欧洲文化传统有过贡献)以外的史学史,特别是阿拉伯史学史与中国史学史。这种排除是对空间与时间不足以及作者在知识上的局限的妥协。另一项排除或许需要更好的理由,因为至少就某方面来说这项排除是独断的,而界线的画定也犹疑不定。“各种历史”这个词本身包含甚广,而我把传记与回忆录排除在外。面对一本内容可能过于芜杂的作品,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必要的,但我必须承认要适用这项标准并不容易:回忆录显然类似于亲眼目击的历史,而“生平传记”则是混杂了各种文体的文类。
有关个别历史的处理问题必须先略做说明,个别历史当然在密度与复杂性上差异极大,而且并不是每一件历史作品都能为现代读者所理解。我们可以合理假定绝大多数读者从未读过本书讨论的许多或绝大多数的历史作品;事实上,本书的存在,有部分理由正是为此。因此,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试着将阅读这些历史的经验与趣味传达给读者。对许多史家来说,历史是一项有闲方能从事的技艺,往往需要皓首穷经。历史不完全是叙事,但长久以来叙事一直是历史的核心。因此,光是传达史家的意图和观点是不够的:除了叙事的结构外,还必须传达叙事的条理和性质。从这一点来看,历史—通常综合了调查、研究、论证与分析—类似于小说。因此,我试图恰如其分地在本书表现出一种五花八门、多层次与多调性的浓厚历史叙事的可能形貌。在尝试表现各种历史的特殊性质时,我不只诉诸大量的引文,并且试着设身处地地了解历史作品产生当时的时代背景,以传达其文学性质,而这个文学性质构成我们阅读历史作品的主要经验。不过这些评估也可以从内部加以观察,或许有助于全面理解更一般性的脉络:史家在特定时期抱持的目标、形塑史家书写方式的风俗习惯,以及这些目标与习惯又是如何变迁。我提到了史家与史料的关系,没有史料,史家作品不可能存在,然而史料也对史家作品构成一定限制;我也简短考察了特定作家的可信度。之所以注意到这些,有部分源自我对史家的理解以及阅读史家作品的经验;从定义来说,历史绝对不是纯粹的文学作品。然而,我并未有系统地着眼于特定错误,无论如何,我缺乏必要的知识来处理这些问题。那是研究各个断代的现代史家的工作,不需我多事。不过这种错误清单总是沉闷得让人无法忍受,而且难以阅读。
约翰·布罗,来自:telegraph
史学史本身不仅是一种(广泛的)文类,显示连续性、周而复始,以及不断变动的关注焦点,它也是西方文化整体的一部分,有时具有高度的影响力,甚至是文化的核心;它显然如同容器一般,可以容纳文化关切的一切事物,同时也深受文化波动的影响。欧洲社会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强调的重点,它们认为各种版本的过去与各种历史发展的观念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并且任意从历史中撷取传奇、英雄、悲剧与悲惨的主题、诗学论题、戏剧与绘画(在十八世纪,“历史”绘画被视为最上等的画种),以及最典型的激励与恫吓人心的修辞。历史观念与过去各种观念交会并且部分构成了宗教、道德和政治观。历史将权威具体化,并且提供挑战权威所需的手段。或许更重要的是,历史为种族、国家、宗教、政治、文化与社会集体提供了效忠、自我认同与“记忆”的焦点,以此协助建构这些集体。各种版本的过去被提供,有时是间接的,但通常带着可见的焦虑,以作为当代困境或病症的诊断意见。
我们习惯从哲学史,科学与宗教史,艺术、文学与社会秩序观念史,以及政治权威史的角度去思考欧洲思想史。但是,过去观念的历史,亦即过去的观念表现在历史书写以及现在与过去的关系中,也是欧洲思想史的一部分;本书的目标即在促进这方面的理解。其主要内容为:欧洲文明独特性的概念,而主要的对照者是亚洲诸帝国;共和国美德的观念,具体展现于罗马初期,因征服、奢靡而败坏;身为世界霸主的永恒罗马神话,被改换成基督教帝国的观念。圣经促成了集体的犯罪、惩罚与赎罪的观念。十六世纪以降,得益于罗马史家塔西佗的记载,我们发现了“日耳曼”民族的早期自由观念;欧洲国家或许受蛮族“哥特人”入侵的影响,发现了权威持续至今的“古代宪政”的存在观念。十八世纪的历史书写吸收了“市民社会”的进步概念(主要联结着商业)与“封建无政府状态”的终结(或者以马克思主义的用语来说,封建贵族被资产阶级霸权所取代)。十九世纪是充斥着民族认同的伟大时代,结合了民族解放的观念以及作为正常政治形式的民族国家的创建。进入现代之后,被压抑的少数族群发声的渴望涌现出来。所谓历史,说穿了,只需指出几个最重要的影响:共和主义者、基督徒、立宪主义者、社会学、浪漫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者与民族主义者。每个势力都被随后的历史书写扬弃而成为残余;此刻已无任何势力能支配历史书写。
因此,我力求不以孤立的方式处理史学史,并且留意史学史在广泛文化中的位置、文化与政治对它的影响,以及史学史如何培养、转变与传达文化与政治力量。“一部关于各种历史的历史”不会也不该只是史家成就与优缺点的记录,也不是史家所属学派与传统的记载。它本身就是个历史事业,是我们尝试了解过去的一种方式。
题图来自: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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