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VS垄断!音乐版权争霸主战场,正在“暗度陈仓”
9月初,MCN(Multi-Channel Network,一种多频道网络产品形态)商用音乐侵权第一案一审判决出炉,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五次开庭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papitube公司构成侵权,赔偿原告版权方VFine Music及音乐人Lullatone经济损失4000元及合理支出3000元,共计7000元。
同时,据彭博社报道,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简称“腾讯音乐”)正在接受国内反垄断机构的调查,该调查可能会终止腾讯音乐与环球音乐集团、索尼音乐娱乐和华纳音乐集团等全球最大唱片公司达成的独家授权协议,协议一旦终止将对整个在线音乐行业造成重大影响。
一个版权诉讼,一个疑似垄断,看似只是都是和网络音乐有关,但其实背后则是另一盘大棋在暗流涌动。
“不敢用歌、不敢用歌、坚决不敢用歌……”做短视频的小罗(化名)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放弃发布这个戏谑味道十足的嘻哈短视频。
不过,小罗对这个作品还是挺得意的,“里面用了《三体》的‘不要回复’的梗,又呼应了4月间视觉中国那个‘黑洞’事件,用嘻哈则是为了表达对短视频商用音乐侵权首案的一种无奈。”
小罗口中的短视频商用音乐侵权首案,在7月24日一度成为微博上的热门话题,但原因却和版权关联不大,而是被告的公司恰恰在早前引发诸多争议的短视频顶级网红papi酱旗下。
短视频商用音乐首案?未必
据媒体报道,7月23日,音乐版权商业发行平台VFine Music起诉短视频MCN机构papitube侵犯日本知名独立音乐厂牌Lullatone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开庭。
据悉,VFine受Lullatone委托,要求papitube赔偿音乐版权方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媒体宣称,这也是国内首例短视频MCN机构商用音乐侵权案。
一直关注短视频领域的媒体人孙娟则指出,后续舆论就简化的有些走行了,直接将MCN机构字样去掉,变成了短视频商用音乐首案,可实际上“首案”早已有之。
孙娟口中的“首案”,指的是2018年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短视频平台小咖秀侵犯其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一案。彼时,一下科技被判败诉,并予以赔偿。
小罗说,这个案子当时挺轰动,却没有形成今日Papi酱案例的影响,其实都源自“失算”。
彼时的小咖秀正是短视频领域的当红炸子鸡,秒拍的姐妹应用,可谁知道抖音突然横空出世,一下子完成了全面碾压。
“音著协所想要通过诉讼达成的宣示效应,结果被市场的风起云涌给搅黄了。”孙娟认为:且对平台的这种诉讼,过去在音视频、网文等领域做过太多,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反而通过对Papi酱这样的MCN诉讼,形成了新的震撼效果。
因此,尽管不是首例,但却具有首例的意义。
据媒体报道称,papitube旗下视频博主@Bigger研究所在广告短视频“维密后台,奥斯卡红毯必备,美白牙齿小技巧!”中未经授权使用了Lullatone于2011年发布的原创歌曲《Walking On the Sidewalk》,相关视频全平台总播放量超过2039万,转赞评数据总计超过25万。
此外,Bigger研究所的这则视频发布于2018年,是一则科普类的商业视频,中间有大量的广告植入。
同时,另据报道披露,双方在1月就开始和解谈判,7个视频侵权和解金额总和为8万8,和解无果后才启动的诉讼。而正式诉讼中索赔的25余万元,则是律师给出的金额。
结局也毫不意外。
7月24日,bigger研究所在微博回应:“开始的时候确实版权意识不强,未经许可就使用了音乐,后来收到通知就把那期视频全网下架了。现在由papitube和对方音乐版权公司走法律渠道解决中。”
早有铺成的一场诉讼?或许
但在检索VFine Music的相关信息时,却有一些有趣的发现。
2018年8月,该平台和微博云剪达成战略合作,将其正版音乐素材和领先的音频技术接入微博云剪平台,供机构用户更好的生产与分发短视频。
同时,双方共同运营来自VFine Music的音乐素材,推进音乐版权内容的生产和分发;双方将通过音乐版权监控与确权合作,共同推进音乐版权市场的规范化进程。
这或许可以堪称是和新浪微博有密切关联的一下科技用来预防版权风向的手段;亦可看成是微博自身试图以更完善的工具应用来打通社交与短视频之间的入口;至于版权监控等操作,则是平台方用以进击短视频新高度的一种手段了。
类似的操作,在各大短视频和网络音乐平台上皆有呈现。
7月23日,利用人工智能创作音乐的英国初创公司Jukedeck,已被字节跳动旗下抖音收购。Jukedeck的技术还可以为视频自动配乐。而该公司创始人则今年 4 月加盟抖音母公司字节跳动,并担任人工智能实验室主任。
这并不是字节跳动第一次出手。
早在2017年,其就全资收购美国移动短视频创作者社区 Flipagram。
该社区以能在短视频里添加有版权的热门音乐著称,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上千万首 60 秒以内音乐歌曲片段的使用授权。
2018年,抖音则进一步推出“看见音乐计划”培养自家音乐人,启动“TikTok Spotlight”音乐人计划扶持独立音乐人。
网络音乐平台也同样看到了短视频的风向,早早就埋下了伏笔。
2018年3月,网易云音乐宣布在年内投入数千万现金扶持优质原创视频,每月帮助1000位视频原创用户获取千元收入,并给予超百万曝光量扶持。
另外,平台全年将签约超1000位独家创作人,每月还另投百万现金重点打造独家爆款视频创作者,为后者在站内培养超10万粉丝。
“可以视为是网易云音乐在和腾讯音乐双雄对决之后,选择的一条和当年歌单一致的边锋路线。”孙娟称:不过诱惑太少,加上限制在平台内,以及短视频当时处于野蛮生长期,也就最后有点不了了之的感觉。但现在,形势变了,网易和腾讯或许都会有新的出招……
其实,腾讯也在暗地里较劲,只是并没有直接在短视频上露面。
5月,微信7.0.4版上线,其一个功能迭代即是微信视频动态可自搜背景音乐,换言之,过去微信视频动态智能匹配背景音乐的方式,在完成了用户熟悉程度的孵化后,退出舞台。
微信视频动态一直被视为腾讯在短视频领域屡屡受挫后,一个试图用来扭转局势的关键武器。
此外,有观点亦认为,字节跳动在今年跨界投资泰洋川禾举动,某种意义上推动了此次诉讼的发生。
但仅仅因为泰洋川禾为短视频头部达人Papi酱所在经纪公司,拥有Angelababy、周冬雨、陈赫等知名艺人,而进行这样的判断,又未免太过牵强和阴谋论了。
但视之为一个早有铺成的诉讼,却无问题。
毕竟在音乐版权和短视频的博弈中,各方布局态势一成,诉讼在所难免。
相爱相杀的利益博弈?解构
对于短视频创作者们来说,这场诉讼却并没有真正引发恐慌。
“当下更多的热门音乐,反而是从音乐平台来,在短视频平台火,回音乐平台下。所以说,相互之间本身就不敢煎迫太深。”小罗如是认为。
事实也大体如此。
媒体报道称,在抖音上拥有32万粉丝的YU Jay曾因为一首Love U吸粉超20万,这首歌目前被超过17万个短视频使用过,但事实上,该歌手没有真正意义上来自于抖音的收入,但当用户在抖音上听到某首喜欢的歌曲,就自然会从QQ音乐、酷狗这一类在线音乐平台上搜索收听,其还因此登上过腾讯音乐人原创榜的第二名。
更为重要的是,所谓商用短视频该如何界定,却并没有太多的解读。
早前,针对在短视频中经常出现的翻唱音乐作品的行为,业界就有过讨论,并大体认为其不构成“免费表演”的例外。相似的,用未授权的音乐作为短视频的组成部分,亦不构成“免费表演”。
但在业内,由于恰巧刚刚经历过“视觉中国”的版权洗礼,对于短视频中音乐或影视片段剪辑等问题的纠结亦再次出现。
一些业内观察者均认为,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有太过明确的标准出现,毕竟任何一个标准都可能对某一方的成长带来困扰,而无论是音乐版权还是短视频或图文自媒体,此刻都需要一个宽松的环境来发育自身。
在回答新浪科技相关提问时,笔者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正版音乐平台来说,它也迫切需要短视频来推热它们的作品,哪怕是恶搞、鬼畜或二次创作的同人作品。
因此,既往不咎应该是常态,偶尔吊打一两个带有宣发意义的MCN也会是常态,但对于腰部及以下短视频创作者来说,基本不会有太多影响,只是一个“温馨提示”。
相对应的,版权更多的可能是对短视频的产业体系发生新的解构:
版权必然是一个差异化的短视频争夺高地,而且最终得版权者将能控场短视频。
一来短视频分发平台完全可能在这一基础上形成壁垒,尤其是腾讯占据了网络音乐授权的半壁江山,大有可能借内容壁垒来为自己招揽更多短视频创作者。
二来部分音乐创作者也可以借此,以“开源“的方式,为自己的原创音乐扩散,寻找短视频合作者。
三来短视频内容制作者亦可能拓展处一批原创音乐者,早前古风等音乐短视频的流行,亦是这种趋势的体现。
#专栏作家
张书乐,微信公众号:zsl13973399819 ,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关注互联网和游戏产业,专注产业分析与网络营销,著有《实战网络营销》《榜样魔兽》等书。
本文由@张书乐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题图来自Unspalsh, 基于CC0协议。
作者暂无likerid, 赞赏暂由本网站代持,当作者有likerid后会全部转账给作者(我们会尽力而为)。Tips: Until now, everytime you want to store your article, we will help you store it in Filecoin network. In the future, you can store it in Filecoin network using your own filecoin.
Support author:
Author's Filecoin address:
Or you can use Likecoin to suppor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