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描摹家庭成员间复杂关系的小说家欧文,探讨了记忆与爱
《直到找到你》
内容简介
从哥本哈根到斯德哥尔摩,从奥斯陆到赫尔辛基。始于欺偏和虚构,终于深爱和原谅。四岁时,他是母亲的小演员;十四岁时,他是学校舞台上的“邮购新娘”;成年后,他是光芒四射的好莱坞明星杰克•伯恩斯。然而,就在他名利双收时,却被告知幼年的人生故事另有截然不同的版本,他的记忆被虚构,经历被欺瞒了……为找到父亲、找到自己,找回童年和人生的真相,他再次踏上北欧大陆,开启延宕多年的追寻之旅。带着你的过往活下去,不要忘却,只需原谅。
作者简介
约翰·欧文(John Irving), 1942 年出生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埃克塞特。欧美当代文坛的世界级畅销作家,其作品被译为超过 35 种语言,擅长叙事,擅写亲情、成长、性别等主题。
1980 年,欧文以《盖普眼中的世界》获美国国家图书奖; 2000 年,以《苹果酒屋的规则》获第 72 届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代表作有《盖普眼中的世界》《新罕布什尔旅馆》《苹果酒屋的规则》《为欧文·米尼祈祷》《寡居的一年》等。
书籍摘录
1 教徒和女校友的照顾(节选)
根据他母亲的说法,杰克·伯恩斯在成为演员之前就已经是演员了。但杰克最生动的童年回忆,是他迫不得已紧紧抓住他母亲手的那些瞬间。他当时可真的没在演戏。
当然,我们并不会记得多少四五岁之前的经历。我们记住的,要么是印象深刻的事情,要么是回忆的某些片段,我们的回忆甚至与现实截然相反。杰克回想自己第一次想要伸手去拉他妈妈的手的场景,那很可能已经是他第一百次或两百次那么做了。
学前测验表明,杰克·伯恩斯拥有超出他年龄的词汇量。就那些对成年人谈话习以为常的儿童而言,尤其是单亲父母的子女,这算不上多么罕见。但测验结果中更让人刮目相看的,是杰克连续记忆的能力。当时他年仅三岁,但连续记忆的能力已经相当于九岁儿童。四岁时,杰克对细节的记忆和对线性时间的理解不输给任何一个十一岁的学生。(这里的细节包括但不仅限于衣着和街道名称这样的琐事。)
杰克的母亲艾丽丝对测验的结果感到困惑。因为在她看来,自己的儿子只是一个心不在焉的孩子,而且经常开小差的习惯让杰克显得比同龄人幼稚不少。
1969 年秋天,杰克年满四岁,还没进幼儿园的他被母亲领着来到了位于多伦多森林山皮克索尔和哈钦斯山道的拐角处。他们在等待学校放学,艾丽丝解释道,这样杰克就能见到那些女生了。
圣西尔达学校当时被人称作“女子教会学校”,学生从幼儿园阶段入学,可以一直读到高中毕业。当时的加拿大依然存在这类学校。杰克的母亲已经下定决心,要让杰克从这里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尽管他是个男孩。直到学校的正门打开时,她才把这个决定告诉杰克。女生如同欢迎队伍般走了出来,她们有的情绪阴郁,有的兴高采烈,有的容貌美丽,有的无精打采。
艾丽丝宣布:“明年开始,圣西尔达女校就要招收男生了。招生的数量很少,而且只能从幼儿园读到四年级。”
杰克被这个决定惊得无法动弹,几乎喘不过气来。他被放学的女生包围了,一些身材高大的女孩子在大声聒噪,她们都身穿制服。制服的颜色是灰色和栗色的,杰克·伯恩斯后来觉得自己会一直穿着这两种颜色的衣服躺进坟墓。女生们穿着白色水手服,外面套着灰色毛衫或者栗色的制服上衣。
“他们会招收你的,我正在安排。”杰克的母亲对他说。
“怎么安排?”他问道。
“我还在琢磨。”艾丽丝回答。
这些女生的下半身穿着百褶裙和灰色及膝中筒袜。这是杰克第一次见到这样裸露的双腿。他还无法理解这些女孩子的内心有多么不安分,非要把袜子褪到脚踝,最高的也不到小腿,虽然学校明令规定及膝袜必须穿得及膝高。
杰克·伯恩斯进一步观察发现,所有的女孩都没看到他站在那里,或是干脆对他视而不见。然而,有一个高年级女生,她有成年女性般的丰满臀部和胸部,嘴唇和艾丽丝的双唇同样饱满。她与杰克四目相视,好像没办法控制自己的眼睛。
当时年仅四岁的杰克不确定到底是自己还是她,深陷对方的注视无力把目光移开。不管那个人是谁,她脸上那种了然于心的表情着实让杰克害怕。也许,她从杰克身上看到了他长大一些甚至成年后的样子,看到了他身上某种让她极度渴求的东西而目不转睛。(突然,这个女孩将目光移开,可能是因为恐惧和自觉羞愧。杰克·伯恩斯将来有一天也许会得知具体原因吧。)
直到女学生的人潮退去,杰克和他妈妈依旧站在那里。有些人步行离开,她们的脚步声与吓人的刺耳笑声也跟着消失了。不过,初秋空气中的暖意足够留存住女孩子们身上的气息。杰克不情愿地呼吸着弥漫着女生气味的空气,他以为这是香水味。就圣西尔达的大多数女生而言,萦绕在空气中的并不是香水味,而是她们的体味。杰克·伯恩斯永远都不会习惯这种味道,也无法对这味道漠然处之,甚至当他念完四年级离开这里时都未能适应。
“可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上学呢?”等女孩子们都走光了,杰克问他妈妈。地上的落叶是这个街角唯一还在动的事物。
“因为这是所好学校,而且你和女孩子们在一起会很安全。”艾丽丝回答。
杰克当时肯定不是这样想的,因为他立刻就伸手拉住了妈妈的手。
在杰克进入圣西尔达学校的前一年秋天,妈妈让杰克的生活充满了意外。在带着杰克见过这群日后会主宰他生活的女孩子后,艾丽丝宣布准备去北欧,一边工作一边寻找杰克出走的爸爸。她知道几座位于北海沿岸的城市,那个男人很可能就躲在其中之一。他们要一起找到他,就他遗弃的责任与他当面对质。杰克·伯恩斯之前经常听见他母亲把他们母子二人比作他父亲“遗弃的责任”。虽然只有四岁,但杰克已得出结论,爸爸已经永远离开了他们。不过实际情况是,爸爸在他出生前就离开了。
当他妈妈说会在那几座外国城市工作时,杰克就知道她会从事何种工作。和她的父亲一样,艾丽丝是一位刺青师,刺青是她唯一会做的工作。
在行程计划上的那几座北海沿岸的城市,当地刺青师会雇佣艾丽丝的。他们知道艾丽丝做过她父亲的学徒。艾丽丝的父亲是一位知名刺青师,来自苏格兰的爱丁堡。具体说来,是爱丁堡的利斯港。杰克的妈妈在那里遭遇厄运—遇见了杰克的父亲。还是在那里,他让艾丽丝怀孕了,又离开了她。
根据艾丽丝的讲述,杰克的父亲登上了开往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哈利法克斯的“新苏格兰”号轮船。等找到工作赚到钱,他就让艾丽丝过去。他大概就是这样承诺的。但艾丽丝说自己再也没有得到他的任何消息,除了从别人口中听到一些有关他的事情。在离开哈利法克斯之前,杰克的父亲在爱丁堡可谓人尽皆知。
杰克的父亲原名卡勒姆·伯恩斯,他还在念大学时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威廉·伯恩斯。威廉的父亲叫阿拉尔斯代尔,威廉说光这个名字就够苏格兰了。因为把艾丽丝肚子搞大的事在爱丁堡闹得沸沸扬扬,他被迫前往加拿大。在此之前,威廉·伯恩斯已经是皇家管风琴学院的准学士了,也就是说,他除了有音乐方面的学士文凭,还拥有一张管风琴演奏的文凭。遇见杰克的母亲时,威廉正在南利斯教区教堂担任管风琴师,而艾丽丝是那里的唱诗班成员。
威廉·伯恩斯进入爱丁堡大学研读音乐之前,念的是有三百多年历史的赫里奥特独立学校。对一个有着中上阶级式自命不凡的爱丁堡男孩而言,第一份工作竟然是在中下阶层聚居的利斯演奏管风琴,无异于掉入了贫民窟。不过,杰克的爸爸喜欢开玩笑说,苏格兰长老会可比苏格兰圣公会付的薪水高多了。虽然身为圣公会新教徒,但威廉觉得在南利斯教区也不错。那座教堂的墓地只有三百多块墓碑,但据说埋葬了一万一千个灵魂。
穷人是没有资格葬在教堂墓地的。杰克的妈妈告诉杰克,人们会在深夜把亲人的骨灰通过栅栏撒到墓地里。一想到众多死者的骨灰在黑夜里随风而起,杰克就会做噩梦。但那座教堂恰恰因为这座墓地成了一个著名景点。艾丽丝相信,自己因为威廉开始在那里唱歌,她死后一定会进入天堂。
在南利斯教区教堂,唱诗班和管风琴位于教众座位的后方。留给唱诗班的座位只有二十个—女孩在前,男孩在后。布道时,威廉特意让坐在前排的艾丽丝身子前倾,这样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她穿了件蓝色的长袍(“是蓝色松鸦的那种蓝”,她这样告诉杰克),还戴了个白色的假领。1964年4月的一天,当杰克的爸爸第一次弹奏管风琴时,杰克的妈妈就爱上了他。
艾丽丝是这么说的:“我们唱着基督复活赞美诗,墓地里开满了番红花和黄水仙。”(毫无疑问,那些被偷偷撒在墓地里的骨灰滋养了这些花。)
这名年轻的管风琴师也担任唱诗班的指挥。艾丽丝带着这个年轻人见了她父亲。她父亲的刺青店叫“持之以恒”,这恰好也是利斯港的训言。刺青店可能位于曼德尔森街或珍妮街,那是威廉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家刺青店。杰克的妈妈解释说,在那段日子里,有一座铁路桥横穿利斯步道,把曼德尔森街和珍妮街连在了一起。杰克记不起那家刺青店到底位于哪条街上了。他只知道妈妈一家人都住在店里,每天可以清楚地听见火车的隆隆声。
杰克的妈妈把这种生活称作“睡在针尖上”,这是一句源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俗语。“睡在针尖上”的意思是说,时局艰难,你只能睡在刺青店里,因为你没有别的地方可住。不过有时候,这句话是用来描述一位刺青师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就像艾丽丝的父亲那样。反正无论是哪种意思,她爸爸总归是“睡在针尖上”了。
艾丽丝的母亲在分娩时去世了,艾丽丝是由父亲(杰克从未见过他的外祖父)在刺青圈里抚养大的。在杰克的眼中,他妈妈是一位独特的刺青师,因为她身上什么刺青都没有。艾丽丝的父亲对她说,在长大并对自身有基本认知之前,她不应该在身上刺青。他指的一定是所有做出后就无法改变的事情。
杰克的妈妈二十来岁时就常常对杰克说:“就算我现在已经六七十岁了,你想刺青的话也得等我死了以后。”她这么说的意思是,在身上刺青这件事他想都别想。
艾丽丝的父亲打第一眼就不喜欢威廉·伯恩斯。这两个男人见面的第一天,威廉就有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刺青。刺青位于他的右大腿上,威廉坐在马桶上时就可以看到。刺青的内容是他与艾丽丝一起排练的复活节赞美诗的第一句—“基督我主今复活”。如果不看歌词,还可以从刺青里的乐谱认出这首赞美诗,但你必须要坐得离杰克的父亲非常近,可能得坐在相邻的马桶上才行。
给这位才华横溢的年轻管风琴师刺青之后,艾丽丝的爸爸告诉她,威廉肯定会成为“墨水瘾君子”,是个“收集癖”。他的意思是,威廉不是那种有了一个刺青就满足的人,可能有二十个刺青也不会满足。他会不停地在身上添加新的刺青,直到他全身变成一张乐谱,他的每一寸肌肤都刺满了音符—这是个极端的预言,却没有吓退艾丽丝。这位对刺青充满狂热的管风琴师早已偷走了她的心。
杰克·伯恩斯在四岁时就已经听过这个故事了。当他妈妈宣布即将到来的欧洲之行时,最让他吃惊的是她下面这段话:“明年这个时候你要上学了,如果我们那会儿还是没找到你父亲,我们就彻底忘掉他,继续我们的生活。”
这段话令他震惊的原因是,自从杰克记事起,他的父亲便失踪了。(事实更悲惨,他的父亲“遗弃”了他们。)杰克和他妈妈为找到威廉·伯恩斯付出了很多。杰克以为他们最后总归会找到他的。“彻底忘掉他”这种想法对这个男孩来说,比去北欧还要陌生。杰克也没想到,在他妈妈的心目中,自己的入学竟然如此重要。
艾丽丝自己没有完成学业。威廉受过大学教育,她因此一直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威廉的父母都是小学教师,还教授私人钢琴课程。他们都极为看重专业的艺术修养。在他们看来,在南利斯教区教堂演奏管风琴的工作着实配不上他们的儿子,这不仅仅是因为当时爱丁堡和利斯之间的阶级对立。(苏格兰圣公会和苏格兰长老会之间的差异也是个原因。)
艾丽丝的父亲从来都不是教徒。他之所以送艾丽丝去教堂参加唱诗班,是想让她拥有一种在刺青店之外的生活,但他未威廉应该接受老圣保罗教堂助理管风琴师的职位。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原因是老圣保罗教堂属于苏格兰圣公会,而且在爱丁堡,不在利斯。
真正让威廉着迷的是管风琴。他六岁就开始学习钢琴,直到九岁才第一次触碰管风琴。七八岁时,威廉把碎纸贴到钢琴琴键的上方,把它们想象成管风琴的音栓。威廉早就梦想自己演奏管风琴了,而他梦寐以求的那架管风琴就是老圣保罗教堂的“威利斯老爹”。
题图为电影《苹果酒屋法则》剧照,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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