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春日行》
春风里,他和她走。
她站定在一块方砖上,不再前进,他走出去很远,才发现她已经停步,又跑回来,问,怎么了,怎么不往前走了。
她指着方砖,横平竖直四条边,说,这一小块地方就是原点,一切世界都由此生长,我抬起脚来,往南走,那这座城市就往南边生长,如果我往东走,城市就往南去,现在,你猜我要往哪走。
他说,这条街是东西走向,你从西边来,肯定往东走。
她说,我还可以往南走,翻过篱笆,泅过那条小河,我也可以往北走,穿过那座红砖房,我还可以往回走,其实没有什么能挡住我,不过我还是决定往东走。
她往前跨了一步,踏进另一块方砖中,继续往前,又踏进一块方砖,走一步停一步,就像个机器人,短短三十米的步道,走了五分钟。反正下午没什么事,他就陪着她发疯。
走到十字路口,她停下来,望着湍急车流,车对面是一座公园,院子里面的桂花树耐不住地长出白墙,绿灯刚刚转红,需要一秒秒地等。
她说,我现在冲到路上去,你猜我会被哪辆车撞到。
他说,我猜会是辆白色的车。
她说,为什么是白色,不是黑色或者红色。
他说,白色上面洒点红,好看。
她点点头,表示满意。
她最爱说这些虚无之事,一开始他也不知如何作答,还会紧张,觉得诡异,后来知道了,不过是种假设,在她的假设里,需要按照她的逻辑行事,一唱一和,要像回事。
譬如她说,我要熔化了。
那他就说,你的熔点太低了。
她要是说,我不管,我就是要熔化。
那他就要问,好吧,熔化完了以后你要怎么办。
她说,就那一大滩子在路上,走过的人踩我一脚,开过的车碾我一下,鞋底上轮胎上沾一点我,很快路上那一摊子也不见,我被带到斯城的每个角落,我破碎成了最小最轻的尘,扬在空气里,和其他灰尘混在一起,你看不见我,你也闻不见我,但到处都有我,每个我的碎片,看见你都会扑向你,粘在你的头发、眉毛和嘴唇上。
他以前经常被这些话蛊惑,现在已经适应,心中毫无波澜。他和她看着同一片风景,想的事情完全不同,她说,我的脑子里有棵巨大的红珊瑚树,还在长,无数个分叉,通向不同的小径,而他连红珊瑚是什么都不知道,她要说,就随她说去。
他们来是为看樱花,公园里有,八十年前种下,二十来棵,老树了,花冠已是巨大,斯城的本地新闻通报,花已经开到全盛,游客来得多。他们站在围墙外,只能看到一点白粉色的尖儿,团团青云似。
走过了斑马线,往公园大门去,还得走上一百米。
她说,你晓得吧,这个公园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由魔术师流星王募集筹建的。流星王的原名叫做刘兴旺,原在北京天桥下耍杂戏,后来学了魔术,来斯城出了大名,那时候没人不知道他的名字,他要是办一场演出,必是在丹桂台或者天瞻台,斯城名流都要来捧场,时运真是不错。樱花树是他专门从日本买来,种在花园里,花了大洋上万。
他说,我不晓得。
她说,他有个绝活,是变鸟。
他说,怎么变。
她伸出右手来,大拇指和食指一撮,说,这么一下,就变出好多鸟来。
他笑起来,说,还以为真有鸟。
斯城的掌故她知道得多,平常她和他走着,手里拿个冰淇淋,或者一杯咖啡,舔着喝着就指点起来:这是民国资本家霍氏的旧院,院子成东西两半,一半住人,另一半种满梅花,上世纪二十年代就对公众开放了,里面的茶馆现在还经营着,还是国营;还有音乐厅前那爿草地,以前上面立着一排公寓楼,三十年代建造,名为安森公寓,七二年的时候发了一场火,烧得只剩下红砖,推倒后改成了小公园;河清原是个连着大河的臭水塘,每个夏天蚊蚋滋生,周围人不堪其扰,才取了“河清”这个名字,臭水塘在九十年代初填埋掉了,修成大路,名字还留着;斯城满大街的法国梧桐,原本的名字叫英桐,只因早年法租界种最先种植,才叫了这个名字;斯城的咖啡馆有八千多家,而且数量还在稳定增长,或者几年之后,便有一万家,每天尝试一家,也要二十几年……
他以前问她,你都从哪里知道这些的呀。
她说,看点书,有时候在路上走,街道边都会有街区历史小知识的招贴,尤其是旧法租界,可多了,走慢点停下来看看,就知道了些。城市规划局里还有个斯城各个时期的模型,这城市一年年变化可大,十年就是另一番样子。看看它初始的模样,再看看它现在,沧海桑田这个词用着嫌轻。
他说,下次我留心。
但她讲出的许多事不真。不真,也不是假,就是虚虚实实,互相咬着。
譬如她说,斯城的地下一百二十米处有个防空洞,“文革”时候建造,从市政府旧址的地下一直延伸到图书馆,长有四五公里,建成之后短暂开放过半个月,之后一直关闭,据说北区的一个井盖下面有条密道可以前往,但至今还没人找到那个井盖。
他听了觉得有趣,专门跑去档案馆查资料,兜转了好几个月,才发现根本没这会儿事,这事儿发生在北边的一座城市,事情也不全如她所描述,她不知哪里看来,嫁接到斯城。
还有,她说,新荣街上那个鬼屋,说是夜夜闹鬼,去年清理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几个流浪汉霸占了房子,故意闹出动静,吓走众人;建南北高架桥时,建到一半,有个水泥桩子怎么都打不下去,说是打在龙脉上了,找河清寺的老方丈来念了一通经才放下去,桩子放下去没多久,老和尚就圆寂了,有人说那桩子是用老和尚的命赎的;北区拆改旧屋时,居然从墙壁里打出两具尸体来,二十年前就埋在里面,早就成干尸了,姓什名谁都查不出来,多吓人,这样的奇谭只存在于都市。
他说,竟是瞎说,又问她,这些事儿都谁告诉你的。
她说,保安大叔,斯城人,名下四套房无忧无虑的,在办公室门口放了一个四层的花架,摆了几十盆兰花,每天伺候这些兰花,中午吃饭的当儿给我们讲些八卦逸闻。
后来他去她公司接她下班,才发现她公司根本就没保安,至于“名下四套房”“几十盆兰花”,又不知哪里嵌套进来,他也早就习惯她随意安插的细节,好让故事生动,也许她自己也不能辨明其中真伪,或说,话语中的真伪向来是流动的。
他们都喜欢走路,在街道里穿行,一步一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足迹串联起各个区域,地图就画出来。斯城是他长大的城市,从他降生开始,到他十八岁,没有出过地界,他指给她,这是他读书的小学,这是他读书的初中、高中,相距不过两公里,步行可以通达,大学在另一个城区读,总归没有离开。三百六十五天日日相见,他对斯城熟透了,闭着眼也能够知道自己身处何处,街道走向、坐标建筑、早点夜市,那些消失于近年城建的老弄堂他也记得,像记得身体上已经淡得看不清的疤痕;他记得很多树和花,点缀在街道或公园,也记得许多去世的老人,仿佛昨日才相见;走在路上,总有人可以相认。他家在九十年前从台州迁徙至此,已经三代,脉络不断,树上开花,而亲朋口中的祖籍,变成一个略微熟悉的地名,早些年,他跟他爸回过台州寻祖,两个人在陌生的乡野里走动,见到几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却无人相识,又走到山上,越过蔓草去找一座孤坟,最终没有找到。
一年前,他们初相识,在咖啡馆里,小情小调的音乐漫漶,她忽然叹口气,说,我羡慕你,是斯城人,生于斯,长于斯,不像我,来得太晚。
他说,你说户籍啊,那有什么好羡慕,运气好点。
她说,不是,我羡慕你无须去了解斯城,就已经了解斯城。
他说,那是什么。
她说,城市是,越想靠近,越隔一层。
他说,我不懂啊。
她说,你懂才怪,要我这样的人才懂。
他好奇起来,说,你是怎么样的人。
她是和他完全不一样的人,一直迁徙,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竟都不在一个城市,总是刚喜欢上一个地方,吃惯了饮食,认识了几个朋友,马上又得搬离,天南地北,到后来和谁也无法长久相处,分别时总是说会联系、会电话、会写信,可是人健忘,再好的朋友过段时间也记不住面孔,再往后连名字都忘记,肯定不再联系。隔段时间,她的世界就得重启一次,也因此支离破碎。到了新的城市,会特意去了解它的历史和风俗,也会带着好奇四处走走,但是又知道很快会离开,一颗心悬着,总是放不下来,她去每座城市,都想留下来,又不想留下来。没有来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没有去处,和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猴子也差不多。
她说,我在梦里面,想到自己要离开一个地方,曾涌起过非常浓烈的乡愁,心脏骤然收紧,喘不过气,害怕自己再也回不去,可是一醒过来,那种离别的伤感又一点影儿也没有,甚至想不起来要离开的那地方是哪里。
他说,你去过几座城市,我指长期生活过的。
她伸出一只手来,五指伸得笔直——五座完全不同的城市,分散在这个国家的东南西北中,有着完全不同的饮食、风俗和气候,语言也相隔甚远,最后抵达的城市才是斯城。除斯城外,她提到的城市里,只有北方那座城市,他曾经短暂出差,去时正值冬日,北方海岸的烈风抽得他脸疼,令人记忆犹新。他想到见她第一面,感觉是模糊和陌生,她身上没有一根线牵着过去,没有口音,没有风格,没有眷恋。他成年之前没有出过斯城,对于世界之大没有任何概念,五百公里到底有多远,他只能用地图的等间距来计算,她却早就知道了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也许要坐上七天七夜的火车。这倒叫他迷恋,又叫他有些羡慕。
她说,这有什么好羡慕,尝尝就知道艰难了。
他问,这五个城市最喜欢哪个。
她说,反正不是斯城。
他说,说说无妨。
她说,就那个西南边陲小城,主街上都是百年前修的木房子,还有穿斜襟蓝布衫的老太太家门口晾小脚,人口不过五六万,主街十分钟就逛完,人和狗和牛和猪一同走在道上,其实是有些味道,一条小火车通进来,一个小小尖尖的火车站,来往的人不多,大家去的地方也不远,不过我说的都是二十年前的情形,现在这些应该早就消失,我喜欢它,是因为回想起来,它最像一个站不住脚的梦境,由许多人的梦境一起构成,如果有一个人撤离,这个梦境就不成立。我每次跟随父母搬离一个地方,踏上火车或汽车,就知道再也不会回去。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也就不能回到同一座城市,一旦从它的轨迹里离开,就再也不属于它。
他说,你现在在斯城,也是斯城人了。
她说,也许我明天就走了。
他说,别随便就走。
她说,总会有什么事情逼着我走的。
他说,那么也会有什么事情把你留下来。
他给她看过家人的照片,从他爷爷开始,照片里是个年轻人,穿着白色长衫,坐在老照相馆的山水背景布前,手里拿一把折扇,很是斯文;他爷爷和他奶奶竟有张结婚照,他爷爷穿着西装坐着,他奶奶着了婚纱,手里捧一束花站在男人身后,真真时髦;再往下一大家子,十几个人,都是青黑衣服,面对镜头,个个笑得脸僵。老一辈的照片留下来的不多,只得一个淡淡的影子,马上转到了他,彩色照片里他被父母抱在怀中、骑小车、戴红领巾、上学、玩模型、吹小号,种种琐碎,都被记录,又像是被圈在照片里被人观赏。
他说,我爷爷是个账房先生,自台州来斯城,站稳了脚跟,娶了我奶奶,我奶奶原来是纺织厂的女工,二十四岁才嫁给我爷爷,以前,纺织厂里的女工要养一家子,不到二十四五岁家里人都不放出去嫁人。我爷爷也到二十五岁才娶亲,那时候两人算晚婚了,总共生了十一个孩子,我爸是老小,我奶奶生我爸时,已年近五十,十几口人挤在二十来平的里弄屋里,二老一死,家就散了,伯伯姑姑都不来往,好像有仇,到我这辈,到底有几个堂兄妹都说不清,盘算一下,一定很多,散布在斯城,谁也不认识谁。
十一个啊,真是厉害。她在心里惊叹,却没说出口,那样旺盛的生养能力只在传说,一去不返,而他们结下的果实又重新填埋进土,蔓生开来。
她拿他的祖籍“台州”敷衍:原本斯城是没有什么台州人的,最早来做生意的两广人多,后来苏州、无锡的人来得多,宁波和苏北人差不多同时节涌进来,外乡人在斯城都要结帮,免得被人欺侮,台州人少得连个帮都结不起来,那时候斯城有头脸的人物,哪有台州人。直到那位靠贩鸦片烟起家的颜氏大佬起了家,称霸斯城,台州人有了庇佑,才逐渐多了起来,不至于寡落,他爷爷就是那会儿来的斯城,说不定,就是去给颜氏大佬当账房先生去了,一算时间,将将扣得上,不给这样的人做事,哪里来的钱养那么多孩子。他听了笑起来,说小人物哪能和那种搅乱半边天的人扯上关系,隐约又想起来,他爸曾经说过,他爷爷四十年代离开过内地,去香港待了两年,搵食求生,那时候颜氏大佬也避国乱在香港,不知是巧得来,还是真被她猜着。
从这一点来说,他喜欢听她讲述斯城,口吻浓重,色彩瑰丽,全是奇情,许多人和事交替出场,却又模糊了时间和地点,在市井之外另有一个市井,超脱一切既定规则,斯城变成一座飞来之城,幻想之城,水中月,镜中花,完全不同于他的所知所处。
她说,他是斯城,斯城是他。斯城除去实体,全由记忆构成,他是记忆的中心,他和其他人的,其他人和他的,扭在一起,他渗透到斯城,斯城也渗透到他,他的记忆连缀他人的记忆,他人的记忆又连缀着更多的人,记忆延绵,最终连缀成一张顶密的大网,笼罩在斯城之上,城市的边际生长,记忆的网络越织越大,终于牢不可破,而他始终稳坐在网络的中央,他拥有一个最最完整的斯城。斯城于他,是鲜活的,是不老不死。
他说,我哪会想这么多,我想的特简单,就是吃好喝好,好好活着,多出去玩两趟。
她说,你看你看,我就想不到这么简单,这就是差别。我来到这里,面对的是一座陌生的城市,我和它没有天然的联系,不知道它从哪里来,为什么长成这样,还会长成什么样。它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归处,而是巨大的残骸,像一条百足虫,过去节节死去,未来也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我从来不觉得生活在这里是理所当然,我在这里,不过是委身于此。要去了解它,只能俯瞰,从它的原点开始,一点点画出它生长的足迹,看它从小变大,从一个不过数千人的镇市,放射着蚕食周边,在百来年的时间,变成一座巨大的无所不能的城。可是这不过白费力气,我看到的只是一个个零碎的故事,以及串联起它们的线索,这些有什么用,无论我从地理上,还是从历史里去了解它,它都是一张褪色的背景板,早就失去了生命。斯城的一切都倾倒向我,在里面找不到和我有关的节点,我从任何方向出发,都无法抵达它的核心。这些浮皮潦草的旧事,知道的越多,离斯城越远,这就像是,无法通过解剖一具尸体来了解这个人。
他说,你可以进入到我的网络里来。
她笑起来,说,那我岂不是不能拔腿就走了。
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是了解越多,离斯城越远,但她知道的那些,他向来不关心。
买了门票,进了公园,到樱花树下找了一片平整空地,铺开野餐毯子,两个人躺下来,仰视着这棵花树,片片的团团的,被阳光照透,一树琉璃白火,快要烧透了天。她很快睡着了,整个人卷起来,脸被晒得发红,分布得太过疏阔的五官,此刻看来更加破碎,像毕加索的画,零件拆开,又粘回去,不再真切。来看花的人虽多,却都是走马,他们两个也被人一道观看。
这个公园是流星王筹建的,据说图纸也是他画的,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天桥下耍杂戏的人会兴起建公园的念头,一个文盲又从哪里学会画图,还真给他筹到了许多钱建起来,整件事听来都如此不真实,但它确乎发生了。
公园均匀分成四瓣,每一瓣都是不同风格,东边是西洋式的玫瑰园;西边是苏式园林;南边原来是跑狗场,现在挖了条小河,曲曲折折,连通园外的围园河;北边是日本式庭院,樱树林就在这里面。虽然丰富,但是趣味粗鄙,附近公园少,周围居民都进来逛,在树下或凉亭里打牌下棋练拳,一直热闹非凡。
他和她在公园里闲着没事,租一条小船,花小半时辰,在河里流连,小河曲折,转弯困难,时常撞在岸边花丛。 两岸的柳树释放着无穷无尽的柳絮,大大小小在空气中漂浮,造出春日艳阳里的雪,迷住人眼,掉在水面上,渐渐铺满河道,他们一边向前划桨,一边扎到这场春天的雪里,桨打在水面的声音轻微,一下子将那些白絮卷到水里,便宜了河鱼。在浓密的白絮中穿行,脸上身上却沾不到一点,这场景连他都觉得似梦,更别提她了,划船前又喝了点酒,幻想排铺过来。
她说,我们现在亚马孙雨林中。
他说,好的。
她说,我们正身处亚马孙河的某一条支流的支流,向着雨林深处去,切断了一切信号,只有我们两个人。
他说,好的。
随着这一声“好的”,斯城就退到后面去, 包围公园的高楼大厦也在刹那消失,流星王的公园被幽灵般的绿意围裹,现实世界隐到一片虚无之中,连接两者只有飘飞的柳絮,但亚马孙里没有柳絮,只有成群的硕大蚊蚋飘在头顶,他受了蛊惑,仿佛真的同她在一片绿野中漫无目的地迟缓前行,不知不觉停下了手中的桨,让小船自行漂流,两旁的莽林幽深灰暗,窥不到尽头,河水中始终有一股腐败的气味,有什么虫什么鸟什么猿在叫,织出来的声音绵密无边,天气随时会下雨,河水随时会暴涨,植物随时会吞噬,四周一切都挤压过来,他们这艘小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打翻。
他们一直漂到公园里的小船坞,停好了船,把桨交出去,又去取回了押金,拿着二百块的现金,两人去吃火锅,人声鼎沸,热气腾腾地吃了很久,她长叹一口气,说,可算是回来了,刚才我还一直在漂呢。
既然在斯城游览雨林可以,那么,一字不识的流星王做个大梦也可以。
她说,公园建成之后,流星王在园子里的跑狗场中举办过一场公益魔术表演,吸引了四千多人前来观看,那天他搓搓手指头,灰鸽源源不断地从他的指尖飞向天际,夜晚的灯光不好,后排的观众看不清楚,只听得翅膀扑棱的声音持续了半个小时,在魔术表演之后,这些鸽子在此安家,现在斯城街头的那些灰鸽,多是当年鸽子的后代。你看,流星王把一场大梦做成,还留一个尾巴,拖到现在。
日后,他看见任何一只鸽子,都会想起这个故事,他始终不能分辨其中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有时候他想,如果要去理解她幻想的源头,是不是要将她曾经住过的城市都走一遍,才能找到一些线索,他将这个想法告诉她,她笑起来,说,那么你会陷入一个和我一样的怪圈,你去到了那些地方,也看到了一些我曾经看过的风景,譬如说你去到了西南边陲的那座小城,看到了我所说的一切,足迹重叠,就以为能够理解,但你不知道我也是一片记忆的中心,不止和我的来处有关系,也和时间有关系,也和去处有关系。我每时每刻都在完成,就像你每时每刻都在完成,我们要是到过去里去找,哪怕进入得再深,所见都是一片残骸,你要到残骸里翻拣什么呢。斯城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一片遗迹,我在这里,用盲人摸象的方式去理解它,摸到了耳朵就是耳朵,摸到了鼻子就是鼻子。所以,你也不必去我去过的那些地方,免得失望,也免得像我一样过度解读。你不妨这么想,我这么一个外乡人,又是女孩子,独在斯城,又和家人的联系不怎么紧密,也没有什么谈得来的朋友,拳居在斯城的东北角落,再往外圈一点儿就是郊区,有许多具体的烦恼,房租、工作、生活啦……芒刺在背,每时每刻都压上来。你就把我这些颠三不着四,看做是异乡落寞的另一种形式,无可奈何之举,没必要费心搭理,这样比较好。
他说,听起来还挺伤感的。
她说,不过,偶尔我还是能够通过你尝到斯城的味道。
他说,是什么味道。
她说,你记得么,有一次你带我去吃水煎包,穿街走巷,钻到里弄,进了一家油渍渍残破小店,煎包端上来,你说味道竟和二十几年前一样。
他说,你喜欢吃水煎包啊,下次再去吃。
她说,我不爱吃。只是看见你吃东西的模样,觉得很有趣,仿佛看到丁点儿大的你背着小书包,踩在马路上,步子又小又碎地朝前奔。斯城那不老不死的那部分我也终于触到,虽然只是瞬间,虽然只是鳞屑。
从火锅店吃完饭走出来,又喝了酒,两个人都出了一层薄汗,但早春夜晚还是冷,街道上弥漫一股灰气,道旁的法国梧桐都有七八十年的树龄,树叶又高又密,悬铃正在散播种子,整座城市被敷得毛茸茸。他将手伸进她的大衣里,搂着她的腰,过一会儿那只手竟然不老实起来,又扯开了毛衣和里衣,手贴上了她的背,冰得她龇牙,冷风灌进来,两个人就这么像连体人一般,紧密地贴在一起,走了些路程。那条路是飞鱼路,东西走向的主干道,连通夏莉路和翡翠路,两旁 art-deco 建筑板着脸示人,在这样雾气朦胧、似冷非冷的晚夜,行人反而最少。她穿着一双小了半码的皮鞋,木制鞋跟在地面敲出跫音。
她说,飞鱼路是斯城最早的红灯区,长三堂子多半落在这里,有百来家。
他问,什么是长三堂子。
她说,就是高级妓院,来长三,不论饮酒、过夜、听曲,先付三块大洋,所以叫这个名字。
他说,然后呢。
她说,你一个斯城人,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
他笑起来,说,知道这些才奇怪吧。
她说,先不管怪不怪,后来这一片开了许多鸦片馆子,斯城第一家电影院也在这附近,舞厅、赌场、酒吧一家接一家,高歌艳舞,许多人的欲望都投注在这里,垒成了斯城最绮迷的地方,霓虹灯,酒和音乐,原来是远东数一数二的热闹。早前,有部电影《霓虹闪烁》的背景就是飞鱼路,讲的是一个小开败完了钱,背了一身赌债,跑去跳了鸭头江。那片子是黑白片,一个失意的人佝偻走着,镜头越来越高,灯越来越闪,行人来来往往,街道越来越热闹。小学时候,学校放过这个片子,教育我们万恶的资本主义如何把人变成鬼,我就记得飞鱼路,初来斯城,先到这里,发现根本没有霓虹灯,气死我了。
他说,我小学时候经常来这里的少年宫打兵乓球,后来还来学过小号,每个周末下午都来,学了两年。
她说,为什么不学了。
他说,小号那个声音,你是知道的,像放响屁一样,我在家也要练习,我爸受不了,不让学了。
他对飞鱼路为数不多的记忆便是小号高亢嘹亮的声音,明明是他自己吹出来,却又像是窗户外传进来,再进入耳朵,好似一道墙壁,隔绝街上的车马声。飞鱼路仍很热闹,热闹了许多年,早上七八点就开始飘起刀鱼面的味道,店门前排起长队来,飞鱼路离鸭头江最近,远东饭店还在这条路上,车辆往来,游人如织,但已闻不到任何红粉绮艳的味道,那种味道,如果有过,也早就消散不留痕迹。斯城人不爱来这附近,因为游客太多,也因为地理上,这里像是斯城畸生出去的一个角,并不方便抵达。
她说,二十年代有个自称沙俄流亡女公爵的女人居住在此,她的贵族身份有许多漏洞,连自己的封地也说不清楚,后来人考证出来,她原来是圣彼得堡的一个交际花,因为十月革命,逃到斯城来,但她富得流油,戴了满手钻戒,斯城人不问过去,她说自己是女公爵,那就是女公爵。女公爵最钟意郁金香,从荷兰进口了各种品种的郁金香,种在花园,每到开花季节,请来全城权贵,举办郁金香酒会,夜色里的郁金香像一朵朵发光的小碗,散发着催情的香气。酒会办了二十年,园中的郁金香轰轰烈烈,直至有一日,这位女公爵忽然消失,有人说她破产逃走,有人说她因参与间谍活动,被人暗杀,丢进了鸭头江,总之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花园荒废,那些郁金香的球茎夜里被人挖去,埋在了自家门口。其实郁金香这种花,一点都不娇贵,随便拿土盖一下,不忘浇水,隔年也能够开出花来,值千值万,最终开在里弄。斯城人对于郁金香的狂热,却是从这里开始的。
他又知道了,原来狂热皆有源头。
四月是郁金香的花期,道旁花坛里种满郁金香,树叶笔直向上,顶出一个花苞来,由是一只只发光小碗散布,亮过路灯,人们匆匆走过去,街道被催情的香气笼罩,生发的欲念,像此刻树梢上的新叶,细小又强烈。他忽然被巨大的妄念攫住,想和她一起走向旁边无人的小巷,用大衣把她罩住,再从口中将她完整吞没,而后她在他的腹中,两个人就像游蛇,从巷子的幽深处滑进夜的梦和梦的夜,在地上留下一条湿印,很快干却。
*人名皆为虚构,世上并无斯城
*代即拟,《春日行》古乐府题
2019.4.23
关于作者东来
东来,本名华梦羽,生于九零初,长于中部小城,现居上海。原媒体人,现自由职业者,对古陶瓷与书画稍有涉猎,写过类型小说、杂志连载与专栏。获 2019 年豆瓣阅读征文大赛文艺组首奖。2019 年出版短篇小说集《大河深处》。
一些解读
读这篇会联想到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她像是马可波罗,他像是忽必烈汗。可是又不一样,他的斯城对于她是看不见的城市,而她的斯城对于他也是陌生的。城市将人聚集在一起,似乎是为将人集中进行拆分,拆分后的人有了各自的城市,彼此看不见对方的那一座,却又在生活中联结在一起,构成一座多重面孔的城市。
小说在虚实间展开,探索了城市与人,与时间、记忆、想象的关系。行走在公园、街道,穿插逸闻、旧影、梦幻,从一座城到许多座城,有细腻的感受,譬如童年的吃食,也有暗含的情欲,以及种种思考,由此丰富的内容,构建出一座别致的纸上之城。
其中一些景物描写也非常美,如将樱花描写为“一树琉璃白火”,等等。(特约编辑:朱岳)
题图原图来自:Krimzoya on 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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