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皮主唱安德森首部回忆录,关于个人记忆与时代背景
《漆黑清晨》
内容简介
本书是“山羊皮”灵魂人物安德森的首部回忆录,在书中他完整追溯了自己的成长轨迹与音乐历程。幼年时期,经历英国式贫穷带来的窘迫,挣扎在廉租房里、吃着色拉酱和廉价肉、面对被生活重压折磨的父母;成年后组建乐队与追求梦想的艰难和漫长,无人问津的窘境也一度让乐队前途未卜。而在历经一次次的挫败、尝试与磨合后,乐队终于迎来转机。
作者简介
布雷特·安德森(Brett Anderson,1967—), 1967 年出生于英国,在一个位于伦敦与布莱顿之间的小镇里度过了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后创建“山羊皮”乐队并担任主唱。乐队解散后与离队吉他手伯纳德·巴特勒(Bernard Butler)在 2004 年组建“眼泪”(The Tears)乐队,并在其后发表四张个人专辑。“山羊皮”于 2010 年重组,并活跃至今。
译者简介
冯倩珠,译者,英语文学硕士,从事英语翻译与教学工作多年,译有《我要快乐,不必正常》《田纳西·威廉斯回忆录》《见信如晤》等,曾获韩素音青年翻译奖。
书籍摘录
一(节选)
我生于初次爱之夏结束之际, 38 年后在我出生的房间里,父亲过世了。那也是我父母的卧室。她有当画家的潜质,却为当地富有又吝啬的女士们缝制物超所值的服装以贴补家用。他在我出生时是个邮递员,后来当过泳池服务员、冰激凌小贩、门窗清洁工,最后是出租车司机。他们两人的世界是铺着油毡地板、充斥验孕测试的世界;是摆着租用家具、收租人反复往来的世界。这里远离摇摆的 60 年代卡纳比街的陈词滥调,比起五光十色的流行神话,它更像灰暗无趣的战后英国。房间在一栋逼仄、封闭、低矮的廉租房里——你熟悉的那种,密布在郊区破落地域和了无生气的市外住宅区的居所。穷巷陋室,石米外墙,流放边城,无人问津,被永远驱逐。
我家的房子在一个叫林德菲尔德的地方,位于住宅区边缘。林德菲尔德是处在海沃兹希思外围并被其吞没的一个村庄,一座无名卧城,是伦敦与布莱顿之间某处的一个寂寂无闻的小火车停靠站。在那个地方,除了下层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中燠热的厨槽戏剧 之外,实际上什么都不曾发生,也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
我父母当初选择这栋房子,是认为在树林边养育小孩很不错。话虽如此,事实上,它离一道布满涂鸦的瓦楞铁皮围栏只有几码远。虎视眈眈盘踞在混凝土马路那头的,是当地的垃圾场。周末,人们会过去扔掉坏损的电器和家庭废品。那里有苍茫一片的铁锈和白色搪瓷,庞杂一团的弃置家具、弹簧、龟裂的轮胎和干涸的油漆罐。在邻里的孩子们眼中,那自然是一处奇妙刺激的游乐场,源源不绝地散发魅力与威胁。我们会攀越砾石和杂物,摆弄破烂的助力车和卡住的自行车链,钻进装着碎裂温度计的废料桶里玩耍,浑然不知渗漏的水银暗藏危险。有一次,那里出现一艘残破的划艇,它成了我们整个夏天热烈游戏的焦点,直到最终遭我们残暴摧毁,支离破碎。那一带如今已是自然保护区,我有时会想,那些遛狗的人和野餐的游客是否知晓他们的雨靴下踩着那座锈迹斑斑的掩埋场?
这栋房子很小,十分小。我父亲健在时,每年圣诞我总要尽本分回去探望,却一再惊异于这屋子如玩具般的大小。我有个姐姐——可爱的布兰丁,她得名于匈牙利浪漫主义作曲家弗朗茨·李斯特之女。所幸我爸爸彼得取了姐姐的名字,于是留待我妈妈桑德拉替我命名,为此我感激不尽。出于巧合抑或判断,我的生日与霍雷肖·纳尔逊 相同,他是我父亲的英雄之一,他的“三巨头”——这是他个人的独家偶像团体,另两位成员是温斯顿·丘吉尔和上文提及的李斯特——的关键人物。我记得爸爸买了一面巨大的英国海军旗,差不多同屋子一样大,在我们狭小廉租房的墙上装了一根简易旗杆,其后多年,每逢此三人生日,他便升起那面旗帜。家里人告诉我,我险些被取名为霍雷肖,着实可怕。据父亲说,我母亲以演员杰里米·布雷特的名字为我取名,也有说法是,这个名字是向罗杰·摩尔在《纨绔双侠》( The Persuaders )中扮演的布雷特·辛克莱勋爵一角致意——这或许在潜意识中对未来之事作了某种预言。
我们一家四口就这样挤在这栋由砖头和煤渣块砌成的廉价刨花板小屋里:布兰丁住阴冷朝北的卧室,爸妈关在他们局促的婚姻领地中,而我睡在屋子角落朝阳的储藏室,里头差不多刚好摆得下我的儿童单人床和些许破旧的玩具——一个名叫“士兵”的毛织卫兵,一个名叫“老鼠”的灰色老鼠玩偶,还有一个叫“电电”的毛茸茸的丑东西,我把它放在鼻子上玩,那是我父母从《电视时代》杂志得来的奖品。我母亲上过艺术学院,她在我房间的天花板上画了朵朵白云,我常躺在那里凝望云朵,听着屋外车流轻柔如风地飒飒而去,相隔几英尺的房间里,父母的争吵声呼啸而来。
我是个紧张、焦躁、多虑的孩子,往往容易失眠,孤单害怕地醒好几个小时,注视着窗帘顶部的皱褶现出一张张狰狞面孔。日出后,我就等着家人起床,在窗前远眺马路尽头长在废弃蘑菇工厂附近的一对树木。我把其中一棵叫作“老鼠”,另一棵叫作“小丑”,目不转睛地望着它们摇晃拍打,它们仿佛受困于永恒的争执,任由狂风的涡流推搡扇动着。
我的成长经历在许多方面都再平常不过,同时又有些反常,稀奇之处在于我们像是从未真正融入周围的环境。我们名义上住在萨塞克斯郡一个古雅的村庄,不过我们家那一带游客罕至,位于村子外围脏乱的住宅区,避世幽居,远离商业街俗丽的花花世界。我们一贫如洗,廉租房中家徒四壁,但父母将其装饰得更像汉普斯特德 上层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家庭。满屋子都是妈妈的画作,她倾尽朴实的绘画生涯,来描摹萨塞克斯郡平缓起伏的乡野,家中墙上满是她优美的风景水彩画和观察细微的自然研究。除了自己的作品以外,她还悬挂起亨德里克·阿弗坎普 、文森特·凡·高与奥布里·比尔兹利 的画作。她用强烈的色彩装点屋子——午夜蓝,威廉·莫里斯壁纸,还有浓艳的自制天鹅绒窗帘。当然,家中四处也回荡着父亲震耳欲聋的古典音乐:瓦格纳、柏辽兹、埃尔加、肖邦,以及无所不在、无可逭逃的李斯特。我的音乐教育想必是在这狂暴的熔炉中成形的,由《尼伯龙根的指环》与《匈牙利狂想曲》锻造,被黑暗阴郁的音乐景观与激昂恢宏的旋律锤击成布伦希尔德 胸甲的形状。爸爸会脚蹬拖鞋站着,红色丝绸睡袍底下支出两条毛发浓密的小细腿,手持指挥棒“指挥”乐曲,他那台老旧的飞利浦盘式录音机一圈又一圈地转动着磁带,我们其他人则在厨房吓得不敢吭声。
他的痴迷打破了其他执迷。他用准宗教式的虔诚口吻谈论李斯特,甚至遐想“担任小品神职”(minor orders)以致敬李斯特晚年的信仰历程 ——他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有这念头,可谓荒唐透顶。他曾被召去做陪审员,忙活了两周后回家告诉我们,他在法庭上拒绝手按《圣经》宣誓,要求拿一本弗朗茨·李斯特的传记取代。他说,这个,才是他真正的信靠之物。
在 20 世纪 60 年代的黑白岁月,他跨一辆装有挎斗的 BSA 牌旧摩托巡游海沃兹希思,我母亲常心神不宁地蹲坐在挎斗里,唯恐发型遭殃。有了孩子之后,他买下一辆里来恩特知更鸟三轮车,类似那年头的辛克莱 C5 电动车,需要驾照才能开:一个带轮子的玻璃纤维脆壳,给人单薄的保护和微小的尊严。我诞生时,他已换了一辆破败的赛车绿(racing green)莫里斯旅行车,载着我们到处跑。车子年久失修,每年 9 月,后车厢腐烂的木边框会生出小蘑菇来。我和姐姐不系安全带,在后座摇来晃去,唱着阿巴合唱团(ABBA)的歌。这辆车一上高速公路,无论速度快慢,都会震得人心惶惶,若定睛细看,能透过底板的罅隙看到公路在下方飞驰。难以置信的是,我父亲每隔一年都能把它一路开到李斯特的出生地奥地利莱丁,完成一趟朝圣之旅。他会从莱丁的大地上掬起一小抔泥土,灌入玻璃瓶,戴在颈间。
住在父亲的屋檐下,就必须面对一堆看似无谓的规矩,在这片阡陌错综的荒野择路而行。他曾苦笑着说自己平日里就好“一口烟和一本《广播时代》”,他会像咕噜 一样紧握那本杂志,小心翼翼地守护它。要是谁把它从格子呢专用书套中抽出来,或者在爸爸用圆珠笔圈出一串节目、安排好欢乐收听时光之前,捷足先登动了它,甚至更逾规越矩,将它从柳条矮凳下的巢窟里取走(爸爸喜欢在这张凳子上搁脚,口叼那只从不离身的石楠烟斗不停吞云吐雾),那这个人可要倒大霉了。别的规矩诸如什么时候吃李子才合适、怎么打领带才“正确”,想来我们也不太守,但当时觉得它们刻板又琐碎,始终透露出爸爸亟欲独揽大权,主宰他天地中的活物。
他在一个军人家庭出生,成长于海沃兹希思一处沉闷的统建住房区,名为本茨伍德:一群一模一样、四四方方的 20 世纪 30 年代的小房子,满溢着酒精、暴力与失败,弥漫着酸臭的雪利酒、狗食和取暖器凄清雾气的味道。我祖父母的房子遍布军队纪念品,比如反曲刀、装饰用弹壳,还有在爸爸人生头几年,他们家派驻印度时带回来的小饰品。他的母亲是一个身材娇弱、高颧骨的女人,羞怯胆小。她丈夫,也就是爸爸的父亲,则是一个粗暴、酗酒的军人,几乎对一切漠不关心,除了他的黑色大拉布拉多狗卡恩。后来他把亲生儿子逐出家门,因为彼得受够了他醉酒后疾风骤雨般统治那座石米墙城池的暴行,心怀怨恨地奋起反抗。此种教养留给爸爸的影响是绝不对我采用肢体暴力,然而他闷闷不乐的时候,拉金对家族遗传的悲观预言 便微妙地应验。我们所住的那栋玩具屋本就阴湿封闭,父亲的喜怒无常时不时令气氛更雪上加霜——那个迷人、颓废的怪人摇身变成一个郁郁的恶霸,屋子便笼罩在紧张与威胁的阴云中。他们那一代人从没学过用什么方法控制、化解心头的芥蒂。父亲内心的那只黑狗缓缓啃噬他,最终将他毁灭。一连串贻害匪浅之事引他走向孤僻、抑郁与失控。
我必定有少许苏格兰血统,从姓氏自然看得出来,也因为我祖父曾是皇家苏格兰火枪团军乐队的鼓手和风笛手。他是个冷漠、老派、看上去一本正经的人,留着大背头,头发用望加锡发油梳得油亮,一张饱受酒精摧残的脸。很离奇,他是传闻中少有的死过两次之人。在一系列不可原谅的醉酒暴力插曲过后,他的婚姻终于崩溃,他步履蹒跚地离开,此后借住军队老友家或投宿廉价旅馆。我们隐约得知他好像无家可归,日复一日地烂醉如泥。由于与他长期失和,且屡次听说他在公园长凳上过夜,所以在九几年的某一天,有人告诉我们他死了,我们中也没人觉得惊讶——我父亲的反应似乎出奇冷淡。然而,过了至少十年,他接到某机构的一通电话,询问他是否愿意帮忙给他父亲操办葬礼。我们这才知道,祖父之前其实健在:一直流浪、喝酒,不断沉沦。爸爸始终未能原谅他施行的家庭恐怖,对他恨之入骨,听到消息固然震惊,但仍然拒绝帮忙。
尽管爸爸从没在肢体上伤害过我,但他阴郁的怒火也令人生畏,或许带来的影响是我的神经症。他有时控制欲很强——谁离开房间,他总要求知道去向。时至今日,我哪怕去上个厕所,都非得告诉我太太不可。就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场景,摩根·弗里曼演的角色在超市做包装员,每次上厕所都要请示。有时爸爸又咄咄逼人,对政治和音乐发表一些极端或不切实际的言论。当我迈向青春期,开始顶撞他,我们常就流行乐与古典乐的优缺点发生冲突,辩论不休,愈演愈烈。年复一年的圣诞节都以争执告终,火药味十足,令人不安。我们俩会头戴圣诞帽愤懑地坐在桌边,他激动却无谓地设法向我证明《悲怆奏鸣曲》“优于”《无法满足》 。这样的经验使得我对音乐相当固执己见,或许也为我做了绝佳准备,在后来的人生中总过度解释自己的音乐。
当然也有轻松的时候。他也是个温和的慈父,体贴、有趣,没什么物质欲,全然未受 20 世纪 80 年代野心勃勃的氛围影响,安分知足地守在他以刨花板和油漆打造的小小王国里。他是个能工巧匠,总是用那套保养完好的工具锯切木头,钻孔,粘贴、敲打、修补东西。他制作了家具、架子、为我母亲镶画的画框,甚至还做了自己的音箱。有一年复活节假期,他孜孜不倦地做着一个箱子,对我和布兰丁说要做来放他的工具。我们很疑惑工具箱为何需要装铁丝网。直到复活节当天,他把我们领进园子,送给我们一人一只漂亮的小白兔。他之前在做的,就是它们的兔箱。
这两只兔子成了我们小天地里的心头大事。每天早晨我们俩都晃到屋边垃圾堆后头的荒地上,为兔子采蒲公英和精心挑选的草木。到了冬天,妈妈会捣碎燕麦和土豆皮,给它们做一种香喷喷、热腾腾的粉状饲料。布兰丁甚至还建了一个意义不明的所谓“兔子俱乐部”。唯一的会员守则好像是成员(只有两名——我和她)之间朝对方抽动鼻子以示互相认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个习惯我至今难改。
如果说父亲痴迷李斯特,那姐姐则痴迷《沃特希普荒原》 。她翻来覆去地读这本平装书,读得封面都脱页了,于是自己换上一张,以花边和牛仔布镶边,用水彩画了她印象中的榛子和小多子等人物。她热切希望我也知道这个故事,竟付我每小时两便士 要我听她朗读——这一做法后来又应用于其他作家的作品,像是托尔金和罗斯玛丽·萨克利夫 。不过,我不记得家人为我读过什么矫情的儿童图书,记忆中最早的书籍之一是母亲读给我听的《贝奥武甫》。布兰丁对我影响很深:她引导我接触文学,激发我的学习热忱,后来还让我听六七十年代的流行乐,这些音乐在我体内生长演化,汇成另一部分的音乐自我。
题图来自: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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